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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南高院辟谣“庭长会做饭纳入考核”:未涉及
发布日期:2014年04月26日   字体: 【

  京华时报讯(记者潘珊菊)近日,一则“河南高院院长要求庭长学会做饭,并纳入考核机制”的报道引发热议,昨日河南省高院对外澄清称,河南基层法院考核未涉及庭长是否学会做饭。

  20日,网上一条关于“河南高院院长要求庭长学会做饭”的报道称,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张立勇要求庭长须学会做饭,并纳入考核机制。报道显示,张立勇要求,以建设法庭党支部工作和推行法庭庭长带头做饭活动,法庭庭长要带头做饭,把做好中午一顿饭纳入绩效考核体系,“对于这一点,河南部分地方法院正在积极贯彻落实指示,有的基层法院更提出,庭长一个月学不会做饭就要调离岗位。”

  昨日,针对网传一事,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其官方微博澄清称,此话源于张立勇在南阳调研时,要求法庭干警吃好中午饭,并提倡庭长学会做饭,旨在加强基层基础建设,落实中央八项规定,防止法官接受吃请。河南基层法院考核包括审判质效、队伍建设等,“未涉及庭长是否会做饭。”